主题
甲木总论
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气重则欲金任使,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则根蟠深固,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木赖水生,少则滋润,多则漂流。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木之生。皆活木也。甲申、乙酉、木受克。甲午、乙未、木自死。甲子、乙丑、金克木。皆死木也。生木得火而秀,丙丁相同。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自焚,无风自止,其势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其势尽也。金木相等,格谓斫轮。若向秋生,反为伤斧,是秋生忌金重也。
木生于春,余寒犹存。喜火温暖,则无盘屈之患。藉水资扶,而有舒畅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阴浓则根损枝枯。春木阳气烦燥,无水则叶槁根枯。是以水火二物,既济方佳。土多而损力,土薄则财丰。忌逢金重伤残克伐,一生不闲。设使木旺,得金则良,终生获福。
夏月之木,根干叶燥,盘而且直,屈而能伸。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诚不可少。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故以为凶。土宜在薄,不可厚重,厚则反为灾咎。恶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则不能琢削。重重见木,徒以成林,迭迭逢华,终无结果。
秋月之木,气渐凄凉,形渐凋败。初秋之时,火气未除,尤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以成实,欲得刚金而修削。霜降后不宜水盛,水盛则木漂。寒露节又喜火炎,火炎则木实。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无自任之能。
冬月之木,盘屈在地,欲土多而培养。恶水盛而忘形。金总多不能克伐。火重见温暖有功。归根复命之时。木病安能辅助,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正月甲木
正月甲木,初春尚有余寒,得丙癸逢,富贵双全。癸藏丙透,名寒木向阳,主大富贵。倘风水不及,亦不失儒林俊秀。如无丙癸,平常人也。
徐乐吾注解
初春甲木与腊月同,寒木向阳,非丙不暖,立春之后,三阳开泰,更须癸为助,虽丙癸并言,以丙以重,故云癸藏丙透,主大富贵,人但知木能生火,不知初春甲木,实藉丙火以生,丙火者,阳和之气也,春回大地,气转阳和,万木自然发生,至於癸水,只要地支不太枯燥,如有丑等字,便为已足,正不必多也,丙癸并透,名为不晴不雨,正好养花之天,(见下正月乙木节)甲木气未壮者,亦适用之。
正月甲木以水火既济为正轨,余皆变局,但丙癸透干,不可相并,须中有间隔,使丙癸不相碍。或癸藏丙透,亦是不相碍,盖水火既济,为配合上之需要,水旺用火,火多用水,非水火并用也。丙透癸藏,支有印相生,而以丙火食神为用神,寒木向荣,有调候之用,更能泄木之秀,为木火通明之象也。
正二月甲木,素无取从财从杀从化之理。
徐乐吾注解
正二月甲木,月令禄旺,自无从化之理。
或一派庚辛,主一生劳苦,克子刑妻,再支会金局,非贫即夭。
徐乐吾注解
此言官杀太旺而无制,正月木方萌芽生机蓬勃,不宜裁抑,故不宜用金,月令临官,虽支会金局,干透庚辛,不能从煞。故金多无火,非贫即夭,木被金伤,残疾夭折,与下文正二月支成金局节同看。春木用金,总非上格,金多无制,非贫即夭。
如无丙丁,一派壬癸,又无戊己制之,名水泛木浮,死无棺椁。
徐乐吾注解
此言印绶太旺也,春木当旺,毋劳印生。阴浓湿重,反损生机,故春木见金,用印化煞者下格,上文丙癸并透者,以丙火为主,兼一点癸水,调和既济,故主富贵,若一派壬癸,无戊己制之,则水泛木浮,即有戊己为制,而无丙丁出干,亦非上格也,如一派戊己,支会金局,为财多身弱,富屋贫人,终身劳苦,妻晚子迟。
如一派戊己,支会金局,为财多身弱,富屋贫人,终生劳苦,妻晚子迟。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正月无取从化之理。前言一派庚辛,不能从煞。此言一派戊己,即使支会金局,月垣寅木受伤,亦不能从财也。初春木嫩,无力克土,总论云:上多则损力,土薄则财丰,若见金局,或庚辛,水气更弱,然月令寅宫,为甲木临官之地,即被冲动,不能消灭时令当旺之气,只作财多身弱论也。以上初春,专指雨水前而言。
或无庚金,有丁透,亦属文星,为木火通明之象,又名伤官生财格,主聪明雅秀。一见癸水伤丁,但作厚道迂儒。或柱中多癸,滋助木神,伤灭丁火,其人奸雄枭险,曹操之徒,言清行浊,笑里藏刀。
徐乐吾注解
上言丙火,此言丁火。正月甲木,喜丙丁为用,无丙而有丁透,亦属文星,木火通明。甲无庚不灵,故无庚用丁,虽同为木火通明,贵气较逊,聪明雅秀,文人学士之流也,食神伤官一也,但不可癸丁并透,并透则伤。用神不可损伤,一见癸水,伤灭丁火,仅为厚道迂儒,功名富贵,皆非其份。癸水仅须一二点,藏支为润,则免伤阳气燥渴,若柱中多癸,丁火之炎自灭。丁火与丙火不同,丙为太阳之火,只要丙癸相隔,不能伤丙。丁为炉灶之火,木湿何能有焰,然虽不发炎,其用自在,发为性情,为阴柔奸险之徒也。春月木火,无庚辛金间杂,则清纯取贵。
或一庚一戊出干,号曰财煞相生,运行金水,可许科甲,虽无阴骘风水,亦不失儒林艺士,若
庚申 戊寅 甲寅 丙寅
一行金水运,发进士,或甲午日,庚午时,此人必富贵,但要好运相扶,不宜克制庚丁。
徐乐吾注解
上文言无金而贵,此言木旺见金,财滋弱煞格,亦可取贵也。七煞不可无制,身旺煞轻,而原局制重,运宜煞印。春木当旺,庚金衰弱,身旺煞轻,煞化为官,宜财生煞,不宜印化,如庚申一造,寅中甲丙戊并透,用申中壬水,泄金生木,原局有丙火泄木之秀,故行金水运,发进士以原命三寅藏丙,丙火出干,阳壮水渴,水为配合之需要也。甲午日庚午时,意义相同,最宜湿土生金之运,论运,须随宜配合,可见一斑。火旺水轻木燥,亦要金水运助之,不宜制了庚丁。金轻,忌食伤克去庚金,喜水运,用丁制煞,不宜克制丁火,不宜见子冲去午中丁火也,运程配合得宜,必然富贵。此非喜庚金为用,但原局见庚金,而有丙丁为制,亦可取贵耳,与下文支成木局,得庚为贵,意义不同。凡中等格局,皆须运岁相扶,否则不能大发也。(坊本此人必贵,抄本此人必富,究之富贵等耳)。
或支成金局,多透庚辛,此又不吉,号曰木被金伤,若无丙丁破金,必主残疾。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木多金少,用财生煞,名财煞相生,金重用丁火制之,名伤官驾煞,若支成金局,又透庚辛,又透庚辛,日主必弱,煞旺无制,月令临官,又无从煞之理,木被金伤,必为残疾夭折之命,下格同上一派庚辛节。
或支成火局,泄气太过,性不愚怯,但常有灾病缠身。
徐乐吾注解
正月甲木,不能缺火,木火伤官,本主聪明颖,见上木火通明节,但支成火局,泄露太过,必须支有癸水滋木,方配得中和,否则,火旺木燥,无水滋润,偏枯之局,必主疾病,即使木旺宜泄,亦嫌气不中和,贵多就武。春深阳壮木渴,若支有癸水,配得中和,木火两旺,亦成美格。
支成木局,有庚万贵,无庚,男命鳏独僧道,女命孤寡,见二庚出干,大富大贵。
徐乐吾注解
正月甲木,支成木局,四柱不见庚辛,大都为曲直仁寿格。如不成格,而生于雨水后,木旺以用庚克制为上,用丁火泄秀为次,则以得庚为贵,所谓见两庚出干,大富贵者,即总论重见生旺必为庚金斩凿,可成栋梁是也。用辛则否,以庚能劈甲,辛金力簿,无啄凿之用也,木盛无金,其人必是勤吃懒做,而无作为造就之人。特春木用金,不能缺火,原局有制,行财煞运必镣,与上文煞轻制重,宜煞印者不同也。
支成水局,成透则贵,无戊制之,水多木泛,不止贫贱,且死无棺木。
徐乐吾注解
三春之木,正值当旺之时,何劳印生,四柱阳壮木渴,则宜一二点水为配合,见阴浓湿重,木反被损,故支成水局,必须戊土出干为救,更须丙火暄之,方成贵格。支成水局,而无戊土制之,则水泛木浮,印多必以财为救,有救则贵,无救则贫。与初春无丙丁,一派壬癸节同看。
总之,正二月甲木,有庚戊者上命,如有丁透,大富大贵之命,盖非戊庚金失母故也,或木多无庚而用丁,名木喜南而软弱。
徐乐吾注解
总结上文,初春气寒,以丙癸为上命,春深木老,以庚戊为上命,或用庚戊丁,上上之命,用财滋煞,用煞而身弱,以印化煞,不如身煞两强,以食伤制煞之为贵,故以丁透为上上之命也。金气至春而休囚,无戊,则庚金力薄,不能劈甲,故用庚不离戊土也,何以不言木火通明,盖木喜南而软弱,格虽贵,不过文学之士,木气泄弱故也。
凡三春甲木,用庚者,土为妻,金为子。用丁者,木为妻,火为子。
徐乐吾注解
用庚者,煞为用也,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丁者,伤官为用也,比劫为妻,食伤为子,言三春者,不分初仲,正二三月,同此看法也。
戊寅 甲寅 甲辰 乙亥
孝廉
徐乐吾注解
按此造寅辰夹卯,亥暗会卯木,旺而不成格,以寅中丙火生财为用,支有亥水,辰藏癸水,气象中和,惜丙火不透,年月空亡,故仅小贵耳。
甲申 丙寅 甲寅 庚午
茂才
徐乐吾注解
按此造庚金出干,无财相生,则庚金无力,大运双顺行南方,不过茂才而止。
二月甲木
或二月甲木,庚金得所者,名阳刃架煞,可许异途小贵,若武职便显,但要财资煞,柱中逢财,英雄独压万人,若见癸水,困了财杀,主为光棍,重刃必定遭凶,煞重无凶,但性格横暴,正二月甲木,无从财化土之格。
徐乐吾注解
上文春深木老,以庚戊为上命,二月甲木,即是春深木老,二月甲木,特正月以丁火制煞,为上上之命。正二月甲木,一例同推,已见上文,独煞刃一格,为正月所无,故另文说明之.得所者,地支通根得禄也。煞刃格,宜武不宜文,故云武职便显,文职不过异途小贵耳。而二月庚金,不须丁火制之,盖二月阳刃驾煞,煞刃暗合有情,庚金休囚无气,故必须有财资煞,方为煞刃两停,无财刃旺煞弱,不过异途小贵。凡煞刃格,不宜见食伤制煞,行身旺之运,则假煞为权,如
乙亥 己卯 甲申 乙亥
,萧耀南命造是也,一见癸水,泄煞之气,便失制刃之意,又要财资煞,并不要煞重,独煞为权。若重重庚金而刃轻,同正月一派庚辛节,木被伤矣,重刃者,地支重见卯木也,无煞制之,必定遭凶,煞重不为凶,以刃旺秉令也。但性格横暴,刑克重耳,书云:刃旺复行刃地,进禄得财处,必死於药石之间,煞旺得行煞地,建业立功处,必死於刀剑之下,其言颇验。二月甲木,与正月雨水后甲木,用法略同,所不同者,即煞刃一格耳。
书曰:木旺宜火之光辉,秋闱可试,木向春生,处世安然有寿,日主无依,却喜运行财地。
徐乐吾注解
二月木旺,无庚克之,则用火泄之,为木火通明格,同上木火文星节,秀气发越,故云秋闱可试。木主仁,仁者寿,支成木局,不须春生,多主仁寿,故云处世有寿,喜行财地者。食伤生财也,行财地则富,食伤泄旺木之秀,木火通明,人必颖异,故云秋闱可试也。月谈赋云:木火伤官终显达。春木喜火,宜其贵也。四柱无庚丁可用,为身旺无依,运行财地,虽不劫耗,比较为吉,盖正二月间,四柱虽不见火,亦有暗火之用,食伤生财,自有可取,不得已之用法,下格也。
甲午 丁卯 甲寅 丁卯
乏庚,富而不贵,运入西支方,大凶,幸两干不杂,木火通明,为人清雅,子多而贤。
徐乐吾注解
丁火为用,乏庚不贵,虽木火通明,惜四柱不藏印,故富而不贵,不过文人学士,为人清雅而已,初运戊辰己巳财地,泄火之气,为吉,运至西南,辛未壬申癸酉,伤克用神,自无幸矣。若柱中藏一点癸水运入南离,亦不为凶矣。
己未 丁卯 甲戌 庚午
科甲之命,盖庚丁两透,进拔定然,虽风水不及,不失荣华,但为人色重招殃,兄弟无力。
徐乐吾注解
庚丁两透,制过七煞,庚金生春月绝地,本宜财星,不宜火制,加以阳壮木渴,无水润泽,午戌会局,庚金无力,不能制劫,故兄弟无力,尤幸运行北方,不失荣华,甲戌,庚午,交互值桃花红艳煞,己土财星来合,宜乎色重招殃矣。
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
徐乐吾注解
岳武穆命:劫财阳刃,行辛亥运,辛酉年,冲合阳刃,坐囹圄亡身。
戊寅 乙卯 甲午 甲戌
徐乐吾注解
清世祖(顺治)命,明崇祯十一年正月三十日戌时。寅午戌会局,火旺木焚,虎马犬乡,甲来成灭是也,四柱无滴水解炎,只能用戊土泄火气,巳运逊国,不知所终。
乙亥 己卯 甲申 乙亥
徐乐吾注解
萧耀南巡帅命,光绪元年二月十六日亥时。阳刃合煞,制刃得力,行乙亥甲运,全省最高官阶,集於一身,将入戌运,病逝
三月甲木
三月甲木,木气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
徐乐吾注解
三月春深木老,重见生旺,宜用庚金,有火制之,有金啄凿,可成栋梁,阳盛木渴宜用壬水,泄庚润木,枝叶繁茂,金水为配合上不可缺少之物也,用语庚壬为最要用神也。
庚壬两透,一榜堪图。但要运用相生,风水阴德,方许富贵。
徐乐吾注解
凡命造格局,上等者不必运助,自然富贵,次等者,原局有缺,非运助不发,要运用相生者,命格非上等,非佳运助用,不能取贵也,木老用庚,最忌丁火相制,得丁壬合,不但去病,且可暗助木气,大贵之徵,无庚专用壬水,才学虽富,不能取贵。
或天干透出二丙,庚藏支下,斯为钝斧无钢,无有学问,富贵艰难,得壬癸破火者秀士。
徐乐吾注解
承上用庚之意,三月木老宜金。但木坚金缺,不可制过七煞。而金在暮春元气了,乃顽铁也,丙火至辰月,冠带之位,正值进气,干透二丙,庚藏支下,则庚金无用矣,有救则吉,无救则凶。故下文云:三月木老用金,除支成金局外,无用火破金之法,见火制庚,即是钝斧无钢也。
或柱中全无一水,戊己透干,支成土局,又作弃命从财,因人而致富贵,妻子有能。
徐乐吾注解
从格不可见印,有印,即为木之根,盖辰为水库,时值墓春,木有余气,透印,即能生木也。
或见戊己,及比劫多者,名为混夺财神,此人劳碌到老,无驭内之权。女命合此,女掌男权,贤能内助,若比劫重见,淫恶不堪。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财多见比劫,为财多身弱,运行身旺之地,劳碌致富。比劫多而见财,必以食神伤官为转枢。无食伤,则群劫争财,如原局无食伤,亦必运行食伤之地为美,所谓通关是也。如无运助,懦弱无能,男子不为佳命,女命合此,懦弱是其本份,若得运助,必然女掌男权,惟不免克夫耳。
总之三月甲木,先庚次壬,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丁,不然,三月无用丁之法。书曰:甲乙生寅卯,庚辛干上逢,离南推富贵,坎地却为凶。
徐乐吾注解
支成金局,谓官煞太旺也,三月木坚,金绝火相,若见一二点庚金,以壬化煞为美。非支成金局、官煞太旺,无用丁火制煞之,参阅二月己未、甲申两造,非谓丁火不能取用也。又三月月令辰土生之,木气将竭,阳旺木渴,不能离壬水,以壬水润之,如用丁火,须壬丁两不相碍,观下丙寅一造自明。甲乙生寅卯,干见庚辛,行运宜南忌北,正谓春木忌官煞,故宜用火制之,观下列诸造自明。
乙丑 庚辰 甲申 丙寅
此命之乏丁,喜运入南方,富贵不大之命。
徐乐吾注解
乙庚相合,得禄于申,为煞旺宜制,特丙火出干制煞,不如丁火为有力,三月土旺金顽,宜洪炉之火也,又此造当为女命,故顺行南方。
丙寅 壬辰 甲辰 庚午
尚书
徐乐吾注解
按此造庚壬并透,丁火藏午,不掣庚金之时,坚木得金,而成梁栋,贵为尚书宜也。
丙寅 壬辰 甲子 庚午
太守。
徐乐吾注解
按此造壬透去丙,子水去午,专用庚金,与上造理同。
丙寅 壬辰 甲辰 丁卯
此名用丁乏庚,常人也。
徐乐吾注解
此造月干透壬,丁壬之间,隔以甲木,印生身,身泄秀,丁火为用。
壬午 甲辰 甲寅 戊辰
四柱木旺金缺,非僧道,即无子。
徐乐吾注解
寅辰夹卯刃,身旺用财,财露比盛,而午宫藏丁,远在年支,又为壬水所阻。不能为用,比劫混夺财星,故为孤贫之人也,盖比劫多而用财,必以丙丁火为转枢也。
戊辰 丙辰 甲寅 甲子
徐乐吾注解
相文敏命,乾隆十三年四月初一日子时。食神生财为用,官至大学士。
壬午 甲辰 甲子 己巳
徐乐吾注解
谭钟麟命,专用巳宫丙戊,进士出身,位至总督。
乙未 庚辰 甲戌 庚午
徐乐吾注解
余朝贵命,道光十五年三月十五日午时,干透两庚,午戌在支,不制庚煞,贵为总兵,参阅齐燮元命。
乙酉 庚辰 甲寅 庚午
徐乐吾注解
齐燮元命,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午时。木旺见庚,梁栋之器,寅辰夹卯而酉冲之,乙木出干,此阳刃也,煞刃相合,总握兵柄,至丙行运,贵为巡帅。
己卯 戊辰 甲子 壬申
徐乐吾注解
于右任命,光绪五年三月二十日申时。生于清明后六日,乙木司令,义同二月,支成水局,戊透则贵。
三春甲木总论
春月之木,渐有生长之象。初春犹有余寒,当以火温暖,则有舒畅之美,水多变克,有损精神。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断凿,可成楝梁。春末阳壮水渴,藉水资扶,则花繁叶茂。初春无火,增之以水,则阴浓气弱,根损枝枯,不能华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则阳气太盛,燥渴相加,枝枯叶干,亦不华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时相济为美。
徐乐吾注解
三春甲木看法,分为三节,一初春,雨水之前,尚有余寒,丙癸并用,以丙火为主要,二仲春,雨水之后,谷雨之前,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清明后,虽属三月,土木当旺,乙木司令,与二月同看,惟阳刃一格,为二月所独有,附于仲春后,三月墓春,谷雨后,土旺用事,丙火将旺,阳壮木渴,木气已竭,非藉水滋扶不可,此三春用法之别也。
四月甲木
四月甲木退气,丙火司权,先癸后丁。
徐乐吾注解
此总论四月甲木取用之法也。木性枯焦,调候为急,以癸水为主要之神,根润木荣,宜泄其秀,故先用癸。若原根润木强,须泄其气,为木火通明,故次用丁。四月庚金长生,癸水衰绝,若庚金透出以生癸水,使衰绝之水,不致为火土所熬干,水有源而木得润,身弱宜用水,泄金之气以生木。身强宜用火,制金之锐以为权,是以癸丁为辅也,故四月甲木,不能离癸丁。巳宫虽金长生,然为火土所逼,不能生水,必须另见庚金,方为有用。
但庚多甲少,反为受病,有壬水则中和,为人清高,好做假富贵,因受庇荫而得显名,善作诗文,然终日好作祸乱,此理极验。
徐乐吾注解
四月甲木退气,不宜克制太过,金多则受病,丙火司权,木气泄弱,根枯叶焦,必用壬水,方配得中和。然仍有性好清高假装富贵等性情者,则以四月庚金长生,与寅月之丙、申中之壬、亥中之甲不同,丙壬甲得当旺之气相生,四月丙戊司权,燥土不能生金,气不和协,故有好高之病,藉壬水以调和。壬水,偏印也,故因庇荫而得显达,煞印相生格局,而煞印皆休囚无力,故有好高之病,有名无实,作事无成,用假神之徵应也。庚为阳金,泄庚故言壬水。
如一庚两丁,稍有富贵,金多火多,又为下格。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庚多用壬,取印化煞,一庚两丁,取伤官制煞,故稍有富贵,总之,四月庚金,取其生癸,因水值休囚,故宜金生,非取其克制甲木,若庚多,而需要壬水丁火制化,皆失用庚之意,比两节,承上文又须庚透句,申述用庚非上格。
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此命可言科甲,即风水浅薄,亦有选拔之才,癸水不出,虽有庚金、丁火,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壬透可云一富,若全无点水,又无庚金、丁火,一派丙戊,此无用之人也。
徐乐吾注解
癸丁与庚齐透者,水至四月绝地,若无庚金生之,则无源之水,涸可立待,得金相生,则源源不绝,不致为丙戊熬干矣,甲木得润,更得丁火泄其秀气,配合适宜,焉得不贵,三夏甲木,癸为真神,若癸水藏支,少清纯之致,虽丁庚配合适当,故仅能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非上格也。癸为雨露之水,得天然之润泽,自然富贵。壬为江湖之水,虽泄庚气,有调和之用,仅可取富。总之木生于夏,调候为急,壬癸为不可缺之物。若无壬癸水,用庚壬或庚丁,皆非上格,已见上文。虽丙戊当令之气,透干为用,亦不为美。透丙而身强临禄,犹可取用,而见丙戊齐透,火炎土燥,即行水运,亦难救济,乃无用之人也。
丁卯 乙巳 甲寅 乙亥
明府。
徐乐吾注解
甲木临寅,身旺坐禄,亥中壬水的禄,甲木长生,木旺而润,以丁火泄秀为用,故贵。
丁卯 乙巳 甲辰 庚午
庚丁两透进士。
徐乐吾注解
按此造得力在甲木坐辰,通根印库,墓库之水,得庚金生之,不致枯燥,故能取清贵也。
丙午 癸巳 甲戌 甲子
大贵。
徐乐吾注解
癸水透出,通根时支,子戌拱亥,水旺木生,丙火为月令旺神,以癸水培木制丙为用,较丁卯一造为胜,宜乎大贵矣。
丙午 癸巳 甲子 丙寅
以干支二癸,制乘公之丙火,位至参政。
丙午 癸巳 甲寅 丙寅
此命火土熬乾癸水,行午运损目,后作乞丐。
徐乐吾注解
按以上两造,相差一字,下造癸水无根,又无庚金出干以生之,故有熬干之危,《穷通宝鉴》漏去一造,而以熬乾癸水注文,置上造下,以致不可解,要知上造,甲子日元,癸水通根,何致熬干,子寅夹丑贵,乃贵格也,兹照抄本更正补入。
己巳 己巳 甲子 壬申
徐乐吾注解
乃龚心湛命,同治八年四月廿二日申时。此造壬水出干,子申会局,用壬水制巳宫丙火,乃龚心湛命,位至财政总长。
癸酉 丁巳 甲子 戊辰
徐乐吾注解
汤玉麟命,同治十二年四月十六日辰时。癸水出干,巳酉子辰会局,取癸水制火为用,水得金生,位至热河主席,时上戊土为病,晚所失地丧师。
五、六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木性虚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后丁,庚金次之。,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运行地为佳。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气。先丁后庚,无癸亦可。
徐乐吾注解
三夏甲木,取用之法,以夏至为分界,夏至前与四月相同,木性虚焦,调候为急,不能缺癸。丁火为佐,水仗金生,以庚为配合,理同四月,三伏生寒,指夏至后而言,金水进气,故无癸亦可也。夏至后与六月相同,一阴既生,丁火之气渐退,则无癸亦可矣。然五六月总属炎燥之时,即使原局乏癸,不得已而用丁,仍宜运行北方水地,但但宜支而不宜干耳。
五六月甲木,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五月癸庚两透,为上上之格。六月庚丁两透,亦为上上之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大富大贵。或丁多庚少,又是平人,或一庚一丁,定许成名。或丁火太多,癸水亦多,反作平人。
徐乐吾注解
甲木太盛,宜庚金制之,但庚金过多,又宜丁火制之。六月未为木墓,见亥卯会局,即宜先庚。五月丁火司权之时,火燥木枯,重在润泽调候,宜癸庚并透,用癸水泄庚以生木,即用神太多宜泄不宜克之理。故以庚金生癸养木为上格,六月三伏生寒,大暑之后,金水时气,庚金多,可用丁火制之,木火通明,亦为上上格;若庚少丁多,制过七煞,又非所宜,惟许一丁一庚相制成格耳。凡四季月,皆宜分上下半月。大暑前,无癸不能取贵,见庚丁,不过异途小富,同上四月;大暑后,无癸见庚丁,亦可取贵。此其不同之点,非谓不用癸水也,五六月甲木,木性虚焦,总以用癸水为正格,用庚丁,格之变也。特六月中无癸,则用丁亦可取贵耳,非必以用丁为美也。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为普通用法,而五月与六月有不同也。或设丁癸杂出,即有癸泄庚,又见丁火制庚,克泄并见,反作平常之人耳。
总之五六月用丁火,虽运行北地,不致于死。却不利运行火地,号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号曰伤官遇杀,不测灾来。惟东方则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
徐乐吾注解
五六月甲木,以癸水为正用,原命支润木荣,乃用庚丁,伤官制煞,又名庚金劈甲引丁,木火通明以取贵(见上节)。然此是外象格局,究之,三夏木性枯焦,只宜生旺之方,不宜死绝之地。五六月丁火秉令,然其用法与春木秋金不同者,因有气候一重关系,不能不兼顾也。夏火冬水,均须兼顾气候,用神喜向旺而忌衰绝,独有夏木用火,火旺木死,行南方运,木化成灰,必死。而北方死绝之地,反不致死也。夏木用火,为木火真伤官,行西方、木绝火死,伤官见官,原命壬癸不透,无水引化,主不测之灾,惟东方为最吉,甲木旺地也,北方次之,夏木用丁,泄气太重,见水生木,又能制火也,名为用丁,实仍照佩印看法,气候之关系,不綦重哉,四柱虽无水为用,亦不能不待水木运以补其缺也。原局癸透,宜东方,无癸,宜东北水木之地,随局配置可也。
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须泄之为妙。
徐乐吾注解
用神多者,非二三用神之谓,用神重见,即谓之多,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需泄之为妙。譬如伤官为用,八字中见三四重伤官,如满柱丙火,又加丁火是也,是为太多,以财泄之为妙,若以印制止,反不宜也。如原命水木有根,不能变为炎上,则宜用土以泄火之气,为釜底抽薪之法,不宜以水克制,岁运亦然,所谓旺火得土,乃熄其焰,固不仅木火伤官为然也。从儿格最宜财运,名儿又生儿,即是此意。
或满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见官煞,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反成清贵。定主才学过人,风水好,科甲有望,但岁运不宜见水,若柱中有壬癸,运又逢之,必贫夭死。
徐乐吾注解
若满局丙丁,不见金水官煞印绶,木火伤官,变为炎上,又名从儿,局势偏旺,不宜逆其旺势,从全局论之,即炎上格也。行土运以泄火之旺气,即上文所谓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须泄之为妙也,局势偏旺,不宜逆其旺势,见水为杯水车薪,反激其炎。见水为杯兴薪。若原局有一点水而无根,得甲木引化,火旺水干,不足以破格。若柱中水有根,运又逢水,水火相战,反致贫夭而死,理同炎上格见水。
但凡木火伤官者,聪明智巧,却是人同心异,多见多疑,虽不生事害人,每抱忌妒之想,女命一理同推。
徐乐吾注解
伤官泄秀,人必聪明智巧,不仅木火为然,特夏天火旺木焦,无壬癸水以配合中和,不免偏枯,故主性情疑忌。《滴天髓》云:五行不戾,性正情和,浊气偏枯,性情乖逆,正谓此耳,木性仁寿,故又慈善。女命总嫌其不中和也,见下命造证例,以上论伤官格。
若柱中多金,名曰杀重身轻,先富后贫,运不相扶,非贫即夭。或庚多,有一二两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气,此又为先贫后富。
徐乐吾注解
上言木盛用庚,此言木衰而多金也。木至五六月,本为死绝地,庚金进气,柱见多金,而无壬癸之印,泄金生木,名为煞重身轻,更遇财运当煞,非贫即夭。若庚金,身强而有丙丁制伏,身弱而有壬癸印绶滋扶,此又先贫后富之兆也。壬癸不但泄金之气,且可润土制火培木,枯木变为活木,则财官皆可为用,可知夏木不能无壬癸印为配合也。
或四柱多土,未内有乙木,切勿作弃命从财。
徐乐吾注解
木至四季月,多土皆作从财论,未月,己土最旺之地,独不可轻言从,因未为木库,甲木有根故也。
时月两透己土,名二土争合,男主奔流,女主淫贱。见二甲则不争矣,亦属平庸之辈。或四柱有辰,干见二己二甲,此人名利双全,大富大贵。
徐乐吾注解
此言甲己化土格,一甲二己为争合妒合,两甲两己为不争妒,但火炎土燥,虽化气成格,亦属平庸之辈,若四柱有辰,辰为滋土,逢龙得润,化气斯真,方为大富大贵之格。尤以六月土旺时为美,但凡化气必须见辰,方为真化,否则,虽不争妒,恐化气不真耳。见辰则化之元神透出,如甲己化土见辰,遁干为戊辰,为土之元神,详《滴天髓徵义》,此处更带润泽之意。
若在六月,见辰支,名为逢时化合格。以癸水为妻,丁火为子。若二己一甲争合。取支中比劫为用。以甲为用者,壬癸为妻,甲乙为子。
徐乐吾注解
凡化气格,必以生我化神者为用,甲己化土格,必以丁火为用也,从用神看子,以火为用者,即以火为子,以化神所克为妻星,故以丁火为子,以化神所克为妻星,故以癸水为妻也。二己争合,则非化气格,看妻子法,与普通同,财旺身弱,以比劫为用,即见戊辰,亦不以化论,即以比劫为子,从用神看子星,生用神之印为妻星,故甲乙为子,壬癸为妻也,余仿此。
其余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
徐乐吾注解
用庚者,煞为用也,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丁者,食伤为用也,比劫为妻,食神为子。女命与男命一例同看,特易妻星为夫星耳。男命以生我用神者为妻星,用神为子星,女命以生用神者为夫星,俗以财为妻,官为子,不知古法专重财官,以官为用,故以财为妻也,若拘执之,岂能无谬,此理惟本书发明之也。
或是己土,不见戊土,乃为假从,其人一生缩首,反畏妻子。若无印绶,一生贫苦。六月尤可,五月决不可。
徐乐吾注解
补上文,勿儿从财意,此言从格,上言干见乙木,不能作从财论。从格以纯粹为贵,尤以阳干从阳,阴干从阴为真。然六月甲木,即使四柱干支皆土,亦是假从非真从,此言即使不见乙木,四柱多己土,而无戊土,亦为假从(参阅六月乙木),以甲木通根身库故也。如生于五月,为阳极阴生之地,亦同此论。财多身弱,富屋贫人,四柱再无印绶可依,必主一生贫困。六月尚有身库微根可侍。
丁巳 丙午 甲寅 甲子
年月丙丁两透,支中有癸,癸运大发,官至侍郎
徐乐吾注解
盖子中有癸,巳中有庚,年干丁被丙夺,又午中己,冲出子中癸,调候为用,所谓元极暗里寻也。行癸运连捷,官拜待郎。
丙寅 甲午 甲戌 辛未
女命,柱内全无水,支成火局,则为枯木,又无庚金,则为朽木,刑夫淫贱,若作男命,双是伤官格,反吉。
徐乐吾注解
木性枯焦,而无滴水解炎,即使男命,未便为佳,夏木伤官,必须佩印,木虽旺,无印亦属偏枯。观上两造自明。
甲辰 辛未 甲子 辛未
此名两干不杂,专用丁火,一生富贵。虽有富贵,妻子难留,若作丁卯时,丁火出干,可生四子,但家贫耳
徐乐吾注解
两干不杂,局势虽清,无关重轻,此造好在甲木临子,官印相生用,润土生木,故能用丁,两未害子,妻贤难留,若丁卯时,丁火出干,卯刃劫财,故子多而家贫。丁火两字,当是子水之误,决不能用丁火也。
乙巳 癸未 甲子 戊辰
支成水局,困了丁火,虽主富贵,乏子。
徐乐吾注解
印旺用未中财伤,伤官生财,丁火不透,癸水盖头,虽在六月,水盛火衰,故云困了丁火也。
甲申 辛未 甲戌 丙寅
庚金得禄,官至尚书。
徐乐吾注解
此为明崔呈秀尚书命,《三命通会》误甲申为甲戌也。财官为用,庚金得禄於申,又得壬水长生,制伤护官,故贵。而贵气则在申中壬生庚禄也,丙合辛官,申冲寅禄,凶死固宜。
辛巳 乙未 甲戌 戊辰
女命三嫁乏子。
徐乐吾注解
辛金夫星明透,无如火土炎燥,毫无生意。无如火土炎燥,无印护官,辰中癸水入墓,戊土克之,宜其无子。
己未 庚午 甲辰 壬申
徐乐吾注解
梁鼎芬命造,咸丰九年六月初六日申时,申辰会局,透壬,用午丁火,更有庚金劈甲引丁,位至藩臬。
丙子 甲午 甲戌 戊辰
徐乐吾注解
陆宗舆命,光绪二年闰五月十四日辰时。子午辰戌两冲,印被财破,午戌会局,火旺木焚,喜子辰遥合,制火润木,取戊土泄火为用,位至财长。
壬午 丙午 甲申 甲子
徐乐吾注解
吴光新命,光绪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子时。子申会局,透壬,用午宫丁己,位至督军。
壬午 丙午 甲辰 甲戌
徐乐吾注解
曲同丰命,光绪八年五月十九日戌时。壬水出干,制火润土生水,位至军长。
甲午 辛未 甲寅 甲子
徐乐吾注解
孙毓汶命,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日子时。官印格夹贵,位至尚书。
甲申 辛未 甲辰 甲子
徐乐吾注解
张树声命,道光四年六月十二日子时。申子辰会局,印旺用财官,位至巡抚。
乙丑 癸未 甲午 甲子
徐乐吾注解
齐耀琳命,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子时。癸水出干,地支得禄,位至省长。
三夏甲木总论
三夏甲木,用神先丁次庚,无丁不得通明,无庚劈甲,丁火不燃。
徐乐吾注解
统论四五六月取用之法,不离丁庚,庚金劈甲,方成木火通明之象,究之甲木根润,方能取丁火泄秀,当以壬癸为主,阅下文自明。
七月甲木
七月甲堪为戟,然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两透,科甲可许。
徐乐吾注解
秋木为成器之木,宜用金裁抑,得金则为画戟,而金适秉令乘旺,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并透,为甲木之配合,乃成大器。非如夏木见火,冬木见水,春木见木之为忌也,但亦须配合适宜。如甲木见庚为煞,非用丁火制之不可,火金相制以成器,非忌金而须克也。故丁庚两透,科甲定然。丙火虽亦可用,不如丁火之有力。盖丙为太阳之火,火旺则克庚而去之,火弱则照暖而已,不能锻炼以成器。丙丁之用有别,无丁,丙亦可用,特格局有高低耳,此言食伤制煞也。
庚禄居申,煞印相生,运行金水,必然显达。用庚者,金水运大贵,身伴明君。
徐乐吾注解
庚禄居申云者,言四柱无丙丁,而用印化煞也。申宫庚金得禄,壬水长生,煞印二者,聚于月令,同宫得气,庚金乘旺,如庚出干而无丁为制,必伤甲木;见丁,则金木成器,月令煞印相生,亦为真神得用,更行金水之运,其势至顺,用神得地,大贵必矣。故云运行金水之地,身伴明君。
或庚透无丁,一富而已。主为人操心太重,不能坐享。或丁透庚藏,亦主青衿小富。或庚多无丁,残疾病人,若为僧道,灾厄可免。
徐乐吾注解
此言用庚,不能无丁为配合,虽煞印相生,运宜金水。而无丁,金不成器,不过一富而已,且煞旺必主劳碌,不能坐享。丁透庚藏,则制过七煞,庚煞之用不显,环境束缚,不能有大发展,青衿小富而已。庚多无丁,谓支成金局,干透庚金,则木被金伤,必致残病,乃孤苦贫困之命。
然月令庚金当旺,得丁相制,亦主青衿小富。甲木至申,休囚无气,如庚多,支成金局,干多庚辛之类,而无丁火相制,则木被金伤,必致残疾,乃艰苦之命也。复次,秋木喜金克制,不畏金旺,秋木要强,支临寅卯辰,庚丁同透天干,庚金当旺,得丁火制之,大富大贵之命。丙火虽亦可用,不如丁火之有力,盖丙为太阳之火,至申病地,非比丁炉冶之火,能煅炼成器也。若火多克制太过,又为庸碌之人;宜多用印化煞者,虽贵不足,此理至验。秋木要强,方同上论,若甲木弱,生申月绝地,理同乙木,参阅乙木节。
总之,秋木喜金克制,不畏金旺,秋木要盛,庚辛金要透出天干,四柱要有火制之,必然大富大贵。若火多,克制太过,又为庸碌之人。
或四柱庚旺,支内水多,难作弃命从杀。见土多,可作从财而论。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庚多无丁而言,生于七月,申宫壬水长生,故不能作从煞论,以其煞印相生也。见壬水长生,名绝地逢生,木之生气不绝,若见土多破印,自能从矣。土多反能从财者,以土能制水,能从财而不能从煞也。三秋甲木,气势临绝,从煞从财,理本相同。
故书曰:甲木若无根,全赖申子辰,干得财杀透,平步上青云。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支成水局而言,必以财煞为救。正月甲木,无取从化之理,无根者全赖申子辰之印生之,有根者不以此论。
庚多,戊己亦多,无壬癸水,专用丁火制金,以暖群土,方可制金以养群土,此命大富。丁藏,富小不显;丁露财露,定作富豪。得二丁,不坐死绝,必然富贵双全,即风水不及,亦可富中取贵,纳粟奏名,异途显达。
或癸叠叠,制伏丁火,虽满腹文章,终难显达。得运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岁运皆背,刀笔之徒,定作劳碌之人。支成土局,戊己透干,制去癸水,存其丁火,又可云科甲。但此等命,主为人心奸巧诈,好讼争非,即富贵不肯收心,因贪致祸,招成怨尤,奸险之徒绝非安分之人也。
徐乐吾注解
此论用丁,申宫壬水,为戊己所制,不能用印化煞,庚金当旺,秋土气泄而虚,必须用丁火制金以暖土,伤官生财,故为大富之格。三秋木老,若财官印皆备,专用一点丁火,不特制金养土,且为调候所必需,配合中和,必然富贵。得二丁,不坐死绝之地,富而且贵,盖火死于酉,绝于亥也。所重在丁,丁藏,富贵俱小矣;丁露定作富豪。丁藏而配合适宜,丁火无伤,亦必富豪也。不但甲木如此,乙木亦然。如杜玉笙君命造:
戊子 庚申 乙丑 壬午
,乙木生七月,壬戊庚并透,专用午中一点丁火也,详见《现代命鉴》。若原局癸水伤丁,则难显达,虽运行火土,不过补救一二。盖根在苗先,不能挽救原局之病也。若原局有戊土出干制癸为救,为有病有药,又可取贵。但病药杂出,格局混杂,吉凶互见,藉财破印,因贪致祸,终非上等格局耳。以上虽论甲木,乙木亦大致相同也。
总之,七月甲木,丁火为尊,庚金次之,但不可少。火隔水不能融金,丁火融金,必赖甲木引助,方成洪炉。若有癸水阻隔,便灭丁火,壬水无碍,且能合丁,但须见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徐乐吾注解
总结上文,初秋木老,喜见裁制,庚金七杀秉令,不能不用庚金也。用庚不能无丁,庚金透出,丁火制之,七月甲木,以用丁火为上格。庚金为月令当旺之气,用伤用印,皆从月令配合而出,故言不可少。次述丁为尊之理,甲木得丁火,乃成洪炉,以冶当旺之刚金,则成大器,故以用丁为贵格也。若申宫庚金,藏而不透,丁火隔水,不能熔金,必赖甲木比助,方成洪炉。若见癸水阻隔,破了丁火,便难显达。见壬癸,必须戊土为救,丁壬相合,用壬水则无碍,如用丁火,则必须见戊土制壬,方能存火也,用壬亦嫌羁绊,惟不失水之用耳。更见戊土制癸,又可成名,见上三秋木总论。
用神最忌损伤,用火者见壬癸为忌,如果四柱天干不见木化土制,癸水则可克灭丁火,使丁火不能为用,用神受伤,便难以显达,必为下等格局。如见戊土为救,则可制水存火。或四柱不见癸而有壬,见丁则丁壬相合,所以壬水无碍,但用壬亦嫌羁绊,丁火贪合壬水,丁火亦失去其用。所以如用丁火,则必须用戊土以制壬合癸,方能存火。
乙未 甲申 甲子 乙亥
孝廉,辰运灾。
徐乐吾注解
此造子申会局,水旺庚金气泄,煞化为印,水木相生,木旺而无丁火泄其秀,非用财破印不可,非佳造也。至辰运三合会齐,宜其灭矣,灾晦宜矣。
丙午 丙申 甲寅 丁卯
病在丙丁杂乱,故专用庚金,行戊运连捷,庚运转侍郎。
徐乐吾注解
此制过七煞,喜行财滋煞旺之运,身强煞旺而丁透,格局甚美也。
己亥 壬申 甲戌 丁卯
茂才。
徐乐吾注解
丁壬合,壬水合去丁火,丁火受制,原局有病,己土不能制壬,病重药轻,仅为茂才而不贵。
戊午 庚申 甲寅 丙寅
县令,丑运去官。
徐乐吾注解
身煞两旺而有制,美格也。惜火太旺,且为丙火,而非丁火,贵不足,火运至丑而止。
丁酉 戊申 甲申 乙亥
徐乐吾注解
阿桂命,满州人,康熙五十六年八月初三日亥时。戊土制住壬水,庚煞之气不泄,专取丁火伤官驾煞为用,运行南方,定伊犁,讨缅甸,平金川,积功封英勇公,官至大学士,卒谥文成。
辛未 丙申 甲申 丙寅
徐乐吾注解
张之万命,嘉庆十六年七月初八日寅时。年月合去一丙,专用时上丙火,鼎甲出生,位至大学士。
癸未 庚申 甲戌 丙寅
徐乐吾注解
蒋驴子命,道光三年七月初八日寅时。用丙火制金以养群土,富格。
癸亥 庚申 甲寅 乙亥
徐乐吾注解
陆建章命,同治二年七月初十日亥时。身旺假煞为权,行乙卯刃运,握生杀权,甲运遭仇杀。
乙酉 甲申 甲子 乙亥
徐乐吾注解
王伯群命,光绪十一年七月廿八日亥时。惜无丁火配合,运入东南,贵为交通部长。
庚寅 甲申 甲申 甲戌
徐乐吾注解
袁克文命,光绪十六年七月十六日戌时。独煞乘仅为贵,三甲朝元,用以年支寅禄为根,专恃上荫可知,丁火不透,终为贵介公子而已。
八月甲木
八月甲木,木囚金旺。丁火为先,次用丙火,庚金再次。
徐乐吾注解
八月甲木,木气休囚,金旺乘权,用丁所以制金,用丙所以调候。月令金神气旺,故以丁火为先,无丁用丙。锻金,丁火之力强;调候,丙火之力足;各有优点,若庚金透干,非有丙丁制之不可。辛金虽为官星,太旺亦宜丁火制之也。丙与辛合,反失其用,若比劫多见,支成木局,最喜金制,更宜有火制金,故云庚金为次。
一丁一庚,科甲定显。癸水一透,科甲不全。
徐乐吾注解
一丁一庚,火金相制以成器,故科甲定显。癸水一透,伤克丁火,庚金无制,不足以取贵矣。言科甲不全者,成器不足。此外富贵贫贱,另视其配合而定也。
丙庚两透,富大贵小;丙丁全无,僧道之命;丙透无癸,富贵双全;癸出制丙,便是常人。
徐乐吾注解
上言丁庚,此言丙庚,丙火制庚,炼金之力,不及丁火,而兼有调候用,故云富大贵小。若庚金透而无丙丁制之,则木被金伤,僧道之命也,与下文支成金局同看。上文癸透伤丁,科甲难全,此言丙透无癸,富贵双全,其意一也。丙透无癸,食神为用,木火通明,富贵双全。丙透干而癸藏支,两不相碍,亦不失富贵。总之,旺金不可无制,用神不可被伤,若癸水透干制丙,用神有伤,便是寻常之人矣。
支成火局,可许假贵;戊己一透,可作富翁。
徐乐吾注解
支成火局,亦以木火为用,惟气势不及丙火透于之清,制金太过,官星被伤,故云可许假贵。戊己一透,戊己泄火,格局变为伤官生财,财星得用,巨富之格,富可求矣,略嫌偏于枯燥,故取富而不取贵也。但须身旺,方作此论。
或支成金局,干露庚金,为木被金伤,必主残疾。得丙丁破金,亦主老来暗疾。
徐乐吾注解
八月木气休囚,金神乘权,支成金局,而庚金杀透,木被金伤,非夭折,必残疾。单见庚金而无金局,已非有丙丁相制不可,况支又成局乎?即得丙丁破金,亦嫌木气暗伤,主老来疾病。运见壬癸反克丙丁,必致不禄。
或支成木局,干透比劫,反取庚金为先,次用丁火。
徐乐吾注解
八月秋深木老,生气内敛,外象枝叶凋枯,窒碍生机,此宜用斧斤之时也。故支成木局,干透比劫,成为无用枯枝,反取庚金为先,格成煞刃,此秋木以煞为生也。仲秋金旺乘权,用庚金,须以丁火制煞为佐,庚金得丁火,乃成斧柯之用,身有根,秋木盛,煞旺有制,必贵之格也。
乙未 乙酉 甲子 丁卯
丁火高照,太守命。
徐乐吾注解
丁火高照者,言配合之美也。甲子坐印,官印相生,木有癸水滋扶,丁火高照,不伤官星,木得阳气融和,以月令官星制刃为用神,运行辛巳、庚辰,官星得地,焉得不贵乎。
庚寅 乙酉 甲子 丁卯
支藏丙火,时逢一丁,参政命。
徐乐吾注解
此造与上造相同,特年逢庚寅,干透煞,支内多一重丙火耳。乙庚煞刃,相合有情,丁火高照,制得其宜,秋木盛,宜官煞运,与上造同,内而参政,外而太守,品秩亦相等也。
乙巳 乙酉 甲子 甲子
朱文端公造。
徐乐吾注解
巳酉半会杀局,甲子坐印,煞印相生之局也,两干不杂,好在巳中有丙火暗藏,岂不为贵乎?
丙戌 丁酉 甲寅 丁卯
孝廉,卯终。
徐乐吾注解
身强丙丁并透,官星被制太守,幸运行金水之地,得举孝廉以终。
丁巳 己酉 甲子 戊辰
徐乐吾注解
黄以霖命,咸丰七年八月十六日辰时。支成煞印两局,天干丁火戊己并透,富贵兼矣,一榜武昌知府,湖北巡警道。
癸未 辛酉 甲申 丙寅
徐乐吾注解
刘镇华命,光绪九年九月初七日寅时。丙辛隔位不合,癸不伤丙,贵为主席,总领师干。
壬寅 己酉 甲戌 丙寅
徐乐吾注解
清宣宗(道光)命,乾隆四十七年八月初十日寅时。或云初八日寅时,作壬申、壬寅,未知孰是,姑录之,以备参考。
九月甲木
九月甲木,木星凋零,独爱丁火壬癸滋扶。
徐乐吾注解
九月秋深气寒,甲木凋残,月垣又为燥土,不能养木之根,故不论用戊用庚,四柱宜有丁壬癸为配合也。见水则土润,见火则木秀,凋残之木,得水火滋扶,而用戊庚,方为上格。
丁壬癸透,戊己亦透,此命配得中和,可许一榜。庚金得所,科甲定然,但要心地风水运程相合。或见一二比肩,无庚辛制之,便是常人;倘运不得用,贫无立锥。
徐乐吾注解
戊己亦透,言以财星为用也;庚金得所,谓通根申酉也,九月土旺秉令,用财可许一榜,见庚财旺生官,便是科甲之贵。戊己为当令之神,透出得用,虽不富贵,亦有相当地位。若问科甲显贵,则非庚金得所不可,得所者,通根有制,配合适宜也,详见下文。然月建戌宫,食神入墓,甲木临于火木,木性枯槁。虽财星当旺,而木土无情,见比肩多而无庚金制之,衣禄平常。用财而见比肩争财,须庚金为财星之护,无庚辛便是常人,更见运行比劫之乡,贫无立锥矣,况四季月,皆指下半月而言,上半月看法同上月,此言偏官制比护财也。
一命,
甲辰 甲戌 甲辰 甲戌
富贵寿考,身伴君王,台阁之命。此为天元一气,又名一财一用,遇比用财,专取季土。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遇比用财,取官煞为护,便同财官格。取食伤以化,便同食伤生财格,若不用官煞食伤而用财星,仅四季月有之,如此比肩多,无庚制,而得富贵寿考者。此造四支皆土,又值土旺秉令,比肩多而以财为用,唯季月之土,可以如此用法,非遇比用才,乃财旺用比也,故云专取季土。加以天元一气,而甲木生辰,辰为湿土,水之墓,木之余气也。根株既润,木自繁荣,树大根深,土旺秉令,用比制之,一财一用,体用双清,其富贵寿考固宜。此言专用财星,此为例外之格局。若寻常遇比用财,必须有庚金制比,丁癸为佐,方许贵显。
或见庚见丙,可许入泮,白手成家。用火者木妻、火子,子肖妻贤。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九月月令,财星当旺,庚丙并透,用丙火去庚生财,变为食神生财格,贵小富大;以丙为用,故木妻火子,此言食神生财。如见丙火制庚,虽逊于丁,贵气不足,亦可许入泮。月令财旺,故可白手成家也。九月甲木,月垣戌宫藏火,见庚金而取火制之,乃以火为用也。以比劫木为妻,以食伤火为子,喜见火制金,故子肖妻贤也。
或四柱木多,用丙用丁,皆不为善,专用庚金为妙。凡四季甲木,总不外乎庚金,譬如木为犁,能疏季土,非庚为犁嘴,安能疏土?虽兼丙丁癸水为用,庚必居先。九月用庚者,却不取土妻金子,当取水妻木子。
徐乐吾注解
此言用庚金偏官。三秋木性枯槁,月令成为火墓,如四柱木多而用丙丁,火旺木枯,总非上格,(详下)。故木多者以用庚为妙,思论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是也。次申述其理,四季甲木,不离庚金,其故安在?譬如以木疏土,不能无犁嘴,金为水之源,煞印相生,甲木根润,方能疏土,名为用金,实是用水生木,以金为水木之辅,故不取土妻金子,而取水妻木子。甲无庚不灵,故庚不可少。秋深气寒,不能无丙丁,土燥木枯,不能无壬癸,此言三秋甲木配合之法,而以庚为其枢纽也。
凡季月之甲,多见戊己,定作弃命从财而看。从财格,取火妻土子。
徐乐吾注解
从格以所从之神为用,故火妻土子。
三秋甲木,以庚为贵,若见一派丙丁伤金,不过假道斯文。有壬癸破了丙丁,技艺之流。无壬癸破火,支又成火局,乃为枯朽之木,有庚亦何能为力,定作孤贫下残之辈,男女一理。
徐乐吾注解
上文言配合之法,虽用丙丁,必须癸庚为佐,庚不可缺,已见上文。此申述用丙用丁皆不为妙,癸庚不可或缺乏理,三秋甲木,不离庚金,若一派丙丁,支又成火局,秋木见火泄木之秀,木非当旺,火旺木枯,非壬癸为救,木无生机,虽有庚金,无所用之,不过假道斯文。有壬癸破丙丁而护庚金,亦不过技艺之流。秋木无气,见火旺则成枯木矣。故秋木之用,必须先有癸水润其根,以保其生机,用庚丁去其凋残之枝、叶,丙火调和其气候,方成有用之木。若徒见一派丙丁,又何所用乎!
或有假伤官,得地逢生,此正合甲乙秋生,贵玄武之说。用水制伤官者,以金为妻,水为子。
徐乐吾注解
假伤官者,木火伤官也。柱见丙丁,而火非当令,故云假伤官。得地逢生者,地支逢寅长生,得午地,寅午戌三合会局也,玄武者,北方壬癸印也。甲木秋生,干透丙丁,而地支有水暗藏,甲木之根得润,而秀气透泄,正合甲乙秋生,贵玄武之说。上文壬癸破了丙丁,技艺之流者,为天干水火并透,破火存金也。此言得地逢生,正水藏支而火透干,两不相碍,各得其用也。戌宫丁火藏库,透出为用,而根又得润,木不凋枯,故可取贵。用水制火者,伤官佩印,印为用神,故官煞为妻,印为子。
或丁戊俱全,总不见水,又为伤官生财格,亦可云富贵。此格取火为妻,土为子。
徐乐吾注解
戌宫戊土为当旺之气,丁火为入墓之神,并透出干为用,为伤官生财格。丁戊同宫聚气,身强而配合适宜,亦可富贵,此为例外。总不见水,为成格之要件,谓不见水透出天干也,否则总以用印为正也。伤官生财格,以财为用,故以伤官为妻,财为子。
九月甲木,凡甲多庚透,大富贵;庚藏,小富贵。用庚者,忌丁火制伏,恐难富贵;若柱中多庚,则又以丁为奇,富贵人也。如庚申年、丙戌月、甲申日、壬申时,此主功名显达,有才能。若无庚丙年月,又无火星出干,虽曰好学,终困名场。
徐乐吾注解
申述上文言四柱甲多,专用庚金之旨。与首节见比劫,无庚制比劫,为平常之人,其理一也。用庚制节者,庚透大贵,庚藏小贵。若甲柱庚金多,则又以丙丁制庚为要。庚申一造,地支三甲,庚金出干,煞旺非食神制伏不可,申宫金水相生,又得水出干,故可用食神制煞。戌宫火透出,以食神制煞为用。《滴天髓》云:“局中显奋郁之机者,神舒意畅。”丙庚之透,即奋郁之机也,所以主功名显达,否则,终归于沉埋耳。此总结用庚之意。
九月甲木,或专用丁火癸水,见戊透必贵。如
戊戌 壬戌 甲子 甲申
支成水局,壬水出干,已成水局,正合贵玄武之说。配得中和,一榜之命,家计丰足,富有千金。但庚丁未透出干,出仕不显。
徐乐吾注解
申述九月甲木用财者,爱丁癸滋扶,见首节。专用丁癸者,喜丁癸配合也,戊透配得中和者,以戊土财星为用也。可许一榜者,如戊戌一造,支成水局,而透壬水,水多以戊为奇。戌宫戊土透干,用财损印,配得中和,一榜之命。但以丁庚不透,不能得科甲,富大贵小之命。不见丁庚,难以致身通显,此论其表面也,其实财多身弱,好在月日之间,夹癸亥,日时之间,夹乙丑丙寅丁卯,前引后从,无形之中,木有生气,运行东北,故小有成就耳。
甲乙比肩,又逢比劫运,主兄弟劫财争讼,刑妻损子。甲乙生正二月,无制无泄,主长发师姑。
徐乐吾注解
此释己丑一造也。己丑造幸所行者为财运,故得致富。若再逢比劫运,必主弟兄劫财争讼,刑妻损子。又幸生于九月,或生于正二月,而无庚丁,主为长发师姑,言离家孤苦也。
壬午 庚戌 甲午 庚午
庚壬两旺,一品当朝。
徐乐吾注解
明詹丞相命造,午戌会局,火旺木枯,用壬水泄庚制火扶身,正合假伤官得地,贵宜玄武之说,与上戊子造参阅自见。
庚戌 丙戌 甲戌 戊辰
武庠,富而且寿。
徐乐吾注解
此造丙戊并透,幸地位配置合宜,以丙去庚,专用戊土偏财,取令神生身,故富而寿。火土偏燥,小贵就武。
己丑 甲戌 甲子 甲子
乏庚,丁火入墓,无庚造就,早岁贫贱,晚景大发,但庸人耳。
徐乐吾注解
此造甲子坐印,树老根润,比肩多,夺用财星,乏庚克制,无庚造就,不能取贵。丁火入墓,无丙丁泄秀,季气不泄,愚庸之人,不能取贵。以己土财为用神,晚行己巳、戊辰运,财星得地,致富宜矣。
己丑 甲戌 甲戌 甲子
两点丁火,一妻一子,稍有衣食,常人而已。
徐乐吾注解
此造与上造相差日支一字,皆以财为用,甲子活木,甲戌枯木,所差在有情无情之间也。
癸丑 壬戌 甲午 壬申
徐乐吾注解
壬癸太多,丁火不能生焰,幸得庚禄居申,可以自有作为,不失富贵,兄弟多力,妻子早岁招刑。
乙卯 丙戌 甲申 丁卯
徐乐吾注解
马伯通命,咸丰五年九月廿四日卯时。庚禄居申,甲刃在卯,煞刃皆不秉令,见丙火出干,用取食神生财,宜以文学寿世。
戊午 壬戌 甲辰 庚午
徐乐吾注解
梁敬彦命,咸丰八年十月初二日午时。财旺生煞,庚丁癸配合中和,宜乎富且贵矣。
甲戌 甲戌 甲寅 丙寅
徐乐吾注解
革命先烈黄克强命,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五日寅时。伤官格无印,火旺木枯,福泽不足。
丙子 戊戌 甲子 庚午
徐乐吾注解
靳云鹏命,光绪二年九月初七日午时。财旺生煞,喜丁癸滋扶,贵为内阁总理。
丁亥 庚戌 甲子 庚午
徐乐吾注解
许崇智命,光绪十三年九月初十日子时。喜一丁一庚,相制成格。
三秋甲木总论
三秋甲木,木性枯槁。金土乘旺,先丁后庚,丁庚两全,将甲造为画戟。
徐乐吾注解
三秋木老,枝枯叶瘁,为成器之木,宜刚金修削,方成东梁之材,所谓秋木得金则为画戟。书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而金气适乘旺秉令,故秋木见金,为真神得用,贵显为多。甲木宜庚金啄凿以成材,庚金喜丁火煅炼以成器,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并透,为甲木之配合,乃成大器。此统论三秋甲木,即用庚金,不能无丁火为配合,宜以丁庚为用也。
十月甲木
十月甲木,以庚为君,以丁为佐,丙火次之,忌壬水泛木,须戊土为制,故戊又次之。
徐乐吾注解
十月甲木,以庚丁戊为要,亥宫壬水得禄,木方萌芽,不须壬透,已嫌水旺泛身,故须以戊土制之也。庚丁为用,丙戊为配合,壬水不透,不必用戊土也。
得庚丁出干,又加戊透,名去浊留清,大富大贵;即无丁火,亦稍有富贵。或甲多破戊,庚金无根,难作栋梁之器,平常人也。庚戊既透,虽多比劫,亦定富贵而寿。
徐乐吾注解
十月甲木,承秋令之后,以一丁一庚相制以取贵,与三秋同。壬水当旺,得戊土制水,为去浊留清也。可以培甲木之根,护丁火而生庚金,满盘灵活,为大富贵之命。有庚无丁,以财滋煞取用,下文再详之。有庚无丁,以财滋煞取用,富而不贵,下文再详之。有庚无丁,亥月水旺,庚金泄气,无戊制壬,庚金无力克木以成栋梁,故见甲多破戊,为比劫争财,平常人也。若有庚戊并透,庚金能制比劫以护财,戊土制壬水以生庚,交相为用,定主富贵而寿。无庚制劫,则为平常之人耳。
或多比劫,只一庚出干,坐禄逢生,乃为舍丁从庚,逢财略有富贵。运行东南吉,西北凶。
徐乐吾注解
承上文,无丁稍有富贵意。比劫多,不能不用庚金,以庚金制劫,一庚出干,为身强煞弱,四柱必须有财相生,以财滋弱煞为用,不能再以丁火制煞,方为富贵,故云舍丁从庚。但究是冬木,运宜东南木火之地,忌西北金水之乡。
或支见申亥,戊己得所,以救庚丁,可许科甲。若单己透,其力弱小,不过贡监而已。
徐乐吾注解
支见申亥,煞印有根,壬水逢生得禄,水势泛滥,必得戊土当头为救,制壬护丁,则可许科甲,不止略富贵矣。十月甲木,以用庚丁为正,壬水太旺,泄庚伤丁,而受其害。庚丁相制,并用为贵,舍丁用庚,为不得已之法。故不论庚丁并用,或舍丁用庚,见水旺,皆宜戊土为救也,干见戊己,必以并用为贵矣。若单见己土,力量薄弱,不足以制水,不过贡监而已。不能取科甲也。
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徐乐吾注解
初冬之木,不外乎用煞用伤两途。用煞者,财为妻,煞为子;用伤者,比劫为妻,食伤为子。
总之,十月甲木,先庚后丁,戊土亦不可少。
徐乐吾注解
先庚后丁,为用之正,水旺取戊土为救,故为配合所不可少也。十月甲木,见食伤生财,多武职大贵,此理为本书所未载。盖壬水太旺,生反为克,见财破印,化忌为喜,反克为生,更见丙丁,寒木向阳,无有不贵,非为武贵,则理有未解,见下命造。
己巳 己亥 甲子 甲子
金土得位,官至一品。
徐乐吾注解
金土得位者,金生于巳,土禄于巳也。此造水旺木浮,专用巳宫丙戊,用财损印,用丙调候,以成反生之功。中年之后南方运,宜乎富贵。早年金水,不免贫困,重在火土,金土两字,或是火土之误也。明钱丞相命造。
壬辰 辛亥 甲戌 丙寅
专用戊土,先贫后富。
徐乐吾注解
辛壬并透,水旺木浮,喜时上丙寅,寅宫甲丙戊,皆有气得用,为食神生才格,宜乎利在晚年矣。
辛丑 己亥 甲辰 壬申
此为灯火拂剑,异路恩封,妻贤子肖。
徐乐吾注解
壬申、癸酉为剑,甲辰、乙巳生人,得壬申、癸酉时,为灯火拂剑,见《兰台妙选》,实财官格也。
戊辰 癸亥 甲子 乙亥
戊出天干,止水之流,号曰”六甲趋乾“。官至府尹。
徐乐吾注解
亥为乾宫,六甲日生亥月、亥时,为趋乾格,戊出天干止流水,乃用财损印也。
壬辰 辛亥 甲子 己巳
化土失令,孤寡多疾,晚年有衣禄。
徐乐吾注解
化神喜行旺地,甲己化土,必须以火为用也。壬辛并透,水多土荡,破格明矣。喜时上巳宫丙戊得用,晚运丙辰、丁巳,衣禄无亏矣。
丙寅 己亥 甲辰 甲戌
徐乐吾注解
岳钟琪命,清康熙廿五年九月廿三日戊时。虎卧荒邱格,用食神生木,四柱无金为贵也。
戊子 癸亥 甲午 甲子
徐乐吾注解
鲍超命,道光八年十月廿八日子时。戊土止水,丁火藏午,直待丙寅丁卯运,出生营伍,积功封伯爵。
丁酉 辛亥 甲戌 辛未
徐乐吾注解
清两江总督魏光寿命,道光十七年十月三十日未时。丁火制去一辛,专用时上辛金,戌宫戊土止水,财旺生官,好在戌宫戊丁辛,同得用也。
癸亥 癸亥 甲午 乙丑
徐乐吾注解
胡维德命,同治二年十月廿一日丑时。专用午中丁己,伤官生财。
丙子 己亥 甲辰 丙寅
徐乐吾注解
周钟岳命,光绪二年十月十七日寅时。专用丙火,寒木向阳,所以取贵。
庚辰 丁亥 甲辰 壬申
徐乐吾注解
徐树铮命,光绪六年十月初九日申时。灯花拂剑,专用庚丁,壬水伤丁为忌,至壬运遭仇杀。
乙未 丁亥 甲戌 庚午
徐乐吾注解
李汉魂将军命,光绪廿一年十月初七日午时。此造承友人抄示,为戊辰时,予仔细体察,非己巳即庚午时也,庚午最贵,煞刃遥合,贵多就武,运程亦合,若戊辰时,恐不能至独当方面地位。噫,命岂易言,错误之源,即问之本人,亦属茫然,未运丁丑年,一岁三迁,位至省主席。
十一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木性生寒,丁先庚后,丙火佐之,癸水司权,为火金之病。
徐乐吾注解
秋冬甲木,乃归根复命之时,不离庚丁,以庚金劈甲引丁,则木显其用也。十月庚先丁后,而十一月丁先庚后,木性生寒故也。寒木向阳,更宜丙火佐之,丙为太阳之火,调和气候。而丁火引木之性,故丙丁以并用为美也。十一月癸水司令,癸水不宜透,透则泄庚制丁,为火金之病也。
庚丁两透,支见巳寅,科甲有准,风水不及,选拔有之。若癸透伤丁,无戊己辅救,残疾之人。或壬水重出,丁火全无者,庸人也,得丙方妙。
徐乐吾注解
支见巳寅者,暗藏丙戊也,寒木向阳,见丙为贵。癸水司令,取戊己为救,若壬癸透,须戊己出干,方能制之,得丙火,富中取贵。干透庚丁,支见巳寅,木火皆通根,可许科甲。癸透必须戊己为救,壬透则丁火不能用,必须有丙火透出方妙,所谓寒木向阳也。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为水泛木浮,死无棺木。
徐乐吾注解
壬水有奔放之性,支成水局,而壬水透干,无戊己为救,则水泛木浮矣,流离颠沛之象也。
总之,十一月甲木,为寒枝,不比春木清茂,专取庚丁。透壬无丙,不过刀笔异途,武职有验。
徐乐吾注解
冬木与春木不同,春木阳和,发育之时,见丙丁为木火通明之象。冬木木性收敛,用丁制庚,用庚劈甲。故春木用火忌金,而冬木火金并用也。无丁见丙,调和气候,富中取贵。冬木枯残,用庚丁,支藏丙戊为配,最为上格,不比春木清茂,以木火通明为上格也。透壬合丁,则必须丙火为救方妙。如透壬而无丙,即虽有庚丁,不过刀笔易途,或武职而已,非清贵也。
用庚,土妻金子,但子多不肖。用火,木妻火子。
徐乐吾注解
仲冬甲木,不离庚丁丙戊为用。庚丁相制为用,义有先后,用庚,丁为佐;用丁,庚为佐;用丙火,戊为佐也;用庚者,煞为子,财为妻。仲冬水旺秉令,气候严寒,庚金生水冻木,无丁戊为佐,庚为忌神,故子多不肖。用丙丁者,寒木向阳,食伤为子,子多而贤。比劫为妻。
乙亥 戊子 甲寅 甲子
印绶格,运行火乡,位至府尹。
徐乐吾注解
以财损印为用,专用丙火,喜日临寅宫,甲丙皆有气也。
丙子 庚子 甲午 丁卯
庚丁两透,又加丙出,除寒解冻,官至王侯。
徐乐吾注解
丁庚并透,丙火为佐,时逢卯木,格兼煞刃。喜日临午宫。丙丁通根。以印为用,位至王侯。
乙巳 戊子 甲辰 庚午
大将军命,元帅。
徐乐吾注解
庚金透干,丙丁藏支,亦以印为用。
乙巳 戊子 甲辰 壬申
为商,一派水局,得申运,溺水而死。
徐乐吾注解
壬透干,支成水局,水泛木浮之象也。
癸丑 甲子 甲申 庚午
二甲乘旺,专用庚金,但丁不见,骨肉遭刑,虽不大富,亦不止生员。
徐乐吾注解
乘旺当是乘印之误,丁火藏午,非不见也,特子申会局,水又乘旺,以冲午火,无戊土制水,安得不刑伤骨肉乎?
辛丑 庚子 甲戌 辛未
位至府尹。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印绶得所。御史。
徐乐吾注解
上两造皆用煞印。
乙巳 戊子 甲辰 辛未
武职。
徐乐吾注解
上两造相差一时,庚午时得庚金劈甲引丁,贵为大将军,辛未时无劈甲引丁之用,仅为武职。
乙巳 戊子 甲辰 癸酉
生员。
徐乐吾注解
上两造皆灯火拂剑格,相差一时,一申子辰会齐水局,壬水出干,有水泛木浮之象。一癸酉时,戊癸合,解水旺势,专取巳宫丙戊,解冻制水为用,壬申造,虽亦取巳宫丙戊,而水太旺,病重药轻,再行申运,水旺之地,溺死。可见命理以取用为重,《兰台》诸格,须合于五行生克之理,方为取贵也。
壬辰 壬子 甲寅 乙丑
徐乐吾注解
汤文韬命,乾隆三十七年十一月廿三日丑时。用寅宫丙火,地支子丑寅辰,夹卯,联珠夹刃,位至协办大学士。
戊辰 甲子 甲戌 甲子
徐乐吾注解
黄金荣命,同治七年十一月初一日子时。《兰台》作天关地轴格,不足为准,专用戊土财星,运行东南,一代豪侠。
壬辰 壬子 甲午 丙寅
徐乐吾注解
盛泽丞命,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十日寅时。寅午会局,专用丙火,冬木寒枝,不比春木清茂,富中取贵。
十二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天寒气冻,木性极寒,无发生之象。先用庚劈甲,方引丁火,始得木火有通明之象,故丁次之。
徐乐吾注解
三冬甲木,为寒气所束缚,非丙火无发生之意,虽以庚丁取贵,不能无丙解冻也。总论云:金纵多不能克伐,火重见温暖有助,又云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可见无丙而用庚丁,亦只宜行东南运也。
庚丁两透,科甲恩封;庚透丁藏,小贵;丁透庚藏,小富贵;无庚者,贫贱;无丁者,寒儒。庚金劈甲引丁,故庚丁不相离,以庚取贵,以丁取富。
徐乐吾注解
季冬甲木,木性枯槁,非用庚金劈甲,不能引丁火。非用丁火,木性不活动,无发展之可能,故必以庚丁为用,丁为主要。庚金劈甲为助,庚丁两透,高贵之造。无庚,则丁火之力不足,不能显贵。无丁,则水冻木枯,贫寒之命。
或无庚,有丁透重重,亦是富贵中人。但须比肩发丁之焰,自有德业才能。如无比肩,便是寻常之士,稍有衣食而已。或支多见水,而无丁火,即有比肩,亦属平常。
徐乐吾注解
无庚金劈甲,专用丁火,丁火之力,嫌其不足,故不能取贵。若丁透重重,比肩叠叠,自能发丁火之焰,但须支见寅巳午,为丁火之根,无庚亦可取贵矣。多见丁火而无比肩,力量犹嫌其轻,支多见水,湿木无焰,虽多无益。
总之,腊月甲木,虽有庚金,丁不可少,乏庚略可,乏丁无用。经云:甲木无根,男女夭寿。
徐乐吾注解
无庚不能取贵,无丁不能取富,故庚丁必须并用。然无丁可以用丙,无庚不能取辛代之,故云无庚不成格也。三冬水旺,木性枯槁,生气内敛,气寒而肃,解冻除寒,丁不如丙,然有庚劈甲引丁,丁焰长明,乃有文明之象。旺庚丁,而暗藏丙,富贵兼全,旺庚不可无丁,故云丁不可少。无丁,运行东南,亦可取贵。劈甲引丁之格,甲木者枯木,其性异于春木,故不能无庚也。若不通根,必致夭折。干见比劫无用,同为冻木,不能为助也。“无根”,坊本改作“无庚”,似误。
己丑 丁丑 甲辰 甲子
此命有丁不贵,因支下水多,湿木不能生焰。
徐乐吾注解
丁火无根,湿木不能生炎焰,一富造耳。
己丑 丁丑 甲辰 庚午
富贵双全,由午中丁火帮助月干也。
徐乐吾注解
丑辰夹寅卯,辰午夹巳,木火有气,庚金劈甲引丁,故富而且贵。
己丑 丁丑 甲辰 癸酉
癸水伤丁,贫而且贱。
徐乐吾注解
此造与上己丑一造,仅一时之差,前造丁火无伤,以伤官生财为用,虽不贵而境况必裕,此造癸水伤丁,埋根有铁,贫贱之徵。
己丑 丁丑 甲辰 戊辰
因戊制水,不贫,因水困丁,不贵。凡看命,以此分断,万无一失。
徐乐吾注解
三冬水旺之时,无庚劈甲,丁火之焰,终为寒水之气所困,伤官生财,一富造耳。
己亥 丁丑 甲戌 庚午
财旺生官格,庚丁两透,火又会局,鼎甲。
徐乐吾注解
午戌会局而透丁己,财旺生官,寒木向阳,必贵之征。此造虽生于十二月,以财官为取贵之象,而食伤太旺,比以印为用也。
癸亥 癸丑 甲午 乙亥
孤贫,寿至百岁。
徐乐吾注解
年时长生,印临旺地,寿者之相。惜午中丁火不透,癸水伤丁,孤贫之象。
丙午 辛丑 甲戌 戊辰
刑贱之极。
徐乐吾注解
丙辛相合,失丙火之用,丁火不透,财多身弱,刑冲并见,下格。
庚子 己丑 甲戌 甲戌
徐乐吾注解
邵友濂命,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戌时。戌宫丁火暗藏,运行南方,丁火引出,官至台湾巡抚。
辛未 辛丑 甲寅 戊辰
徐乐吾注解
夏寿康命,同治十年十一月廿八日辰时。财旺生官格,喜甲木坐寅,丙火长生也。
甲子 丁丑 甲辰 乙丑
徐乐吾注解
马联甲命,同治四年正月初八日丑时。无庚,有丁火出干,比劫重重,发丁火之焰,自有才能德业,支见子丑辰,暗夹寅卯,故有木火通明之象也。
壬辰 癸丑 甲辰 己巳
徐乐吾注解
陆子冬命,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廿日巳时。甲己作合,时上巳宫,丙火得禄,寒木向阳,富而兼贵,现任江苏银行行长。
三冬甲木总论
三冬甲木,庚金为要,丙火次之,戊土酌用,若辛金壬水,不宜取用。
徐乐吾注解
总论三冬甲木取用之法。